(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发布《关于对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进行学籍处理的通知》,通知称:学校69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自入学至今,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能完成学业,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师政学工〔2017〕19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拟给予学生退学处理。
这69名学生入学年份均为201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肄业原因均为“已获学分未达到毕/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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