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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一线教师积极性不高、职称评聘论资排辈、晋升完职称就选择“躺平养老”等突出问题,兴安盟行署实施了教师薪酬制度改革,从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两个方面入手,出台系列政策,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师待遇,激发教师内生动力。一是深化中小学岗位聘用制度改革。将中小学高级职称聘用比例从6%提高到20%,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在一线任教的,不允许参加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由教师岗位转到教辅工勤岗位的,要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工资,不再保留原工资待遇。完善职称评审办法,采取讲课、答辩、信息化测试、业绩量化评分等方式科学评价教师,让真正能教课、教好课、业绩突出的一线骨干教师脱颖而出。二是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发放办法,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拉开分配档次,年度最高档与最低档的差距一般不能低于6000元,不允许按教师职称发放或平均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之中,单设班主任津贴、环节干部津贴、寄宿制学校补贴和考核优秀奖金,真正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在改革之前,兴安盟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聘任比例仅为43.79%,中级职称的聘任比例为62.66%,评聘矛盾突出,教师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经过改革,全盟中小学高级职称的聘任比例达到99.45%,中级职称的聘任比例达到100%。在改革过程中,全盟共有10801人晋升了职称,占全盟中小学教师的53.4%,人均月增资598元。教师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凸显,教学付出得到了肯定,求知进取、积极教研的氛围逐渐形成,教师积极性和职业幸福感显著提高。
为巩固提高改革成果,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兴安盟今年拟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四强工程”。一是强师德。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选树优秀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将师德表现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重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落实师德负面清单制度,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师德问题,加大违反师德行为通报力度。二是强师资。做好教师补充工作,通过校园招聘、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等方式补充教师330人,落实好“组团式”帮扶、校长教师交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专家服务基层等活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高考综合改革等工作,组织实施31个培训项目,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三是强教研。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选优配全学科专职教研员。加强对教研员的培养培训,提高开展教研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实施精品课工程,实现全员参与、全科覆盖。开展丰富多彩教研活动,定期讲授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听评课等。四是强教干。组织中小学校长外出学习、跟岗培训,完善校长带课听课、副校长兼任学科教学制度,提高对教师队伍的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全盟学科带头人评选,加强名师工作坊建设,发挥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示范辐射作用。邀请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入校开展专题讲座、同课异构和入校诊断等活动。实施教育行政干部业务能力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干部入校蹲点实践体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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