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阎良区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招募计划
全区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5人,其中初中1人,小学4人。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有志于服务乡村教育事业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
三、招募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2.身体健康、能承担协议服务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
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已经返聘的教师不得参与报名。
四、招募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工作原则。
五、招募程序
1.发布公告。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阎良区教育局确定招募计划(学段、岗位数量),在阎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阎良教育公众号发布招募公告。
2.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交有关材料。
3.资格审核。区教育局根据申报条件审核报名人员有关材料,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4.公示上报。区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在阎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阎良教育公众号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复核后确定阎良区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名单。
5.签订协议。区教育局与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内容和方式、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争议处理办法等,协议一年一签。
6.上岗任教。2023年秋季开学前,区教育局安排招募人员上岗任教。
六、岗位职责和要求
1.讲学教师服务学校范围为全区农村义务段学校。
2.讲学教师可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进行听课评课、公开课等,指导青年教师,发挥示范作用。
3.讲学教师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学年。
4.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9日
(二)报名地址
西安市阎良教育局组织人事安保科316室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身份证;
3.个人简介(不超过200字);
4.可证明退休的资料;
5.教师资格证;
6.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7.相关荣誉证书;
8.近半年内体检报告。
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八、保障措施
1.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
2.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
3.讲学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29-86866082
咨询时间:9:00-12:00,15: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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